新京報快訊(記者 劉洋)今天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審結董正偉、周筱贇不服被告原鐵道部作出的鐵公開辦函〔2012〕22號、23號答覆行政訴訟兩案,裁定駁回董正偉、周筱贇的起訴。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該方案“不再保留鐵道部”,北京市一中院依法裁定兩案中止訴訟。案件恢覆審理後,被告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
  原告董正偉、周筱贇向原鐵道部申請公開“12306網站建設設計服務招投標過程的有關信息”、“中標方案書”、“公開參與評審的專家委員會名單”等。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述信息並非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信息,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適用範圍,原鐵道部針對原告的申請所作答覆,對原告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因此,兩原告分別針對22、23號答覆提起兩案訴訟,不屬於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限範圍。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裁定駁回了兩原告的起訴。
  編輯:陳思  (原標題:董正偉、周筱贇訴原鐵道部被駁回起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k34ikvws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